试论传统文化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
|
|
律文化的直接延续,而是建立在在批判地吸收、扬弃的基础上。 可见中国的法院文化可以看作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时时处处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要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院文化就必须根植于传统文化的深深沃土之中,要全面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能动地加以继承、改造和发扬,赋予其符合现代中国国情和现代法律精神的新的意义,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服务。 四、充分发挥法官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性作用,培养法官的传统文化素质 “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和最活跃的因子,法官队伍的状况如何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决定因素。 法院文化的形成与法官队伍建设是一个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过程,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必然要突出法官的主体性地位。只有先进的群体才能产生先进的文化,在法院文化的建设中要大力提高法官素质,这也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的。 传统文化浸透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官文化素养的高低与司法能力密切联系,法官文化素养的提高有助于法官熟练裁判案件的技巧以及实现裁判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大力倡导学习文化经典著作,能够将公正、廉洁、为民思想成为法官内心崇尚的理念,并最终将这些理念转化为司法行动。 提倡法官的礼仪之道,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的涵义非常广泛,它是封建王朝与周边国家的外交规范、历代王朝的统治思想、家庭秩序的纽带以及人与人交往的准则,从精神层面到具体的甚至是琐碎的规范、仪式、礼节都有涵盖。 尽管礼法文化的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的宗法伦理与等级制度,体现的是以宗法家族为本位的个人、家族、国家的关系图式,但其主导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在经过文革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破坏与割裂之后,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包括法院之中,对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有很重大的现实意义。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某一些不恰当的语言、动作甚至一些细微的表情,都有可能使当事人感到不被尊重或者法官有意偏袒对方当事人,从而产生不良情绪甚至会将不满情绪发泄到法官、法院,影响矛盾化解工作,影响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大力提倡礼仪之道,不能只注重注重办案的程序,更要注重司法礼仪的外在形式和表现细节,重视司法礼仪及其效果的研究和实现。法官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注重职业礼仪约束,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公允、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避免公众对法官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产生质疑,避免对审判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提倡法官的君子之道,温良恭俭让的君子之风。法官作为个人来讲追求一种更高品质的生活是无可厚非的,提高法官待遇也是预防司法腐败、提升法官职业荣誉感和职业道德感的重要手段,这是符合人性和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是“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法官作为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应当做到德才兼备、品格崇高,绝对不能让公众看成是君子的对立面——小人。法院文化应找到与中国优秀文化结合的切合点,把法官的政治之梦凝结成君子之梦、人格之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恪守君子之道自觉做到慎用权力,决不能谋取私利,司法为民自觉做到戒除贪欲,在各种考验和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谨慎交往自觉做到君子之交,不搞江湖义气,不交狐朋狗友。时时刻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 总之,法院文化是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院中的具体体现,同时,法院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是通过法官一言一行体现出的优秀传统文化在法官价值观中的印记,传统文化对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试论社会性别视角下透析儒家文化对我国古代妇女思想的禁锢 下一个论文: 试析我国农村政治冷漠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
|
|
看了《试论传统文化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刑罚区分之必 [法律论文]试论扣缴义务人刑事的责任的几点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试论审判实务视角下的分居制度构建 [法律论文]试论布依族习惯法的变迁与发展 [法律论文]试论环境利益与环境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