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新型合作化 股份公司 农民股东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6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5%[2],其中,农业生产总值20774亿元,比上年增长6.3%[3]。农村经济的增长无疑是全国经济以如此快的速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从1978年开始,农村逐步废除“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使濒临崩溃的农村经济得到恢复,并得到一大程度的发展。农村绝对贫困基本被消除,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摆在农村和农民面前的主要问题变成了发展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暴露了它自身的弊端,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走新型合作化道路。
一、形势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凸显的问题
1.农村经济难以得到跨越式的发展,农民增产不增收,生产积极性重新下降,土地抛荒严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初目的是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拯救濒临崩溃的农村经济,但发展经济仅仅有积极性是不够的[4],生产积极性不能决定经济的发展。所以当农民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农村经济得以恢复后,达到了最初目的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对发展问题就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了。它不能引导农村经济实现象城市经济那样的跨越式发展,农产品总产量是在逐年增加,可农民的收入却没有按人们的美好愿望增加。国家扶贫基金会会长王郁昭2003年指出,当时中国农村人均收入500元(1.3元每天)以下的有1459万,人均收入1000元(2.74元每天)以下的有3亿1075万人,人均收入1000~000元(2.74~5.8元每天)的有3亿1079万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重新下降。LoCalhOsT这使得农民没有信心把精力放在土地上,“外出打工比种田要赚钱”已被大多数农民接受,并在快速地被实践。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村土地抛荒问题越来越严重。我的家乡湖北省恩施州因外出务工经商抛荒土地面积达8.62万亩,占抛荒总面积的61.75%(全州有耕地面积262111千公顷)[5]。恩施还是一个偏僻的土家族、苗族聚居区,农民的土地观念非常浓厚,这个州的土地抛荒不会是全国最严重的地区。截止1996年底,全国非农业建设闲置耕地941633亩,有些闲置达6年之久,其中55%的耕地已不能再恢复耕种[6]。90年代中期,世界银行曾据卫星遥控指出,我国大陆耕地抛荒达10%左右[7]。
2.土地被分割成小块,各自为“政”,不利于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新技术的推广。高度机械化和高科技水平是农业现代化的两个必要条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恰恰就造成了阻碍机械化水平提高的事实。我们一方面在农村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方面又要实现农业现代化,这种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做法是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的使用权按人口承包到户。这样,土地被分割成小块,由于土地面积太小,农业机械无法进入田地,机械化水平不仅无法提高,甚至还有所下降。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小块土地是有权决定种什么,怎么种,这使得在同一块土地上有可能同时生长着两种或多种不适合在一起生长的农作物,在无形之中降低了作物产量。另外,由于不敢承担奉贤,加上经营规模小,许多农民不愿或不能首先采用新品种和新技术,农业科学家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新品种和新技术很难很快获得市场,中国农业实现高科技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增加,给城市生活、社会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随着国家对农村想城市人口流动的限制放松,农民在长期增产不增收的情况下,开始大量拥入城市,寻求收入的增加。这给城市正常的生活秩序、城市日常生活用品的供给和城市环境保护造成严重冲击。
大多数外出务工农民素质比较低下,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在就业形势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很难找到适合他们又能赚钱的工作。赚钱梦想的破灭促使部分人走上犯罪道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4.农村公益事业无人管,农民子女教育成为一个社会难题。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如乡村公路、水库、学校等都有集体负责管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各人自扫屋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每个人都只关心与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对这样的公益事业不大关心,更不愿为公益事业而牺牲个人利益。
对农民子女的教育也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难题。农村学校条件落后是一个重要原因。另外,由于大量的农民外出务工,有的甚至是 “全家搬”,其子女是“走”是“留”,都对其教育有重要的影响。如果农民子女跟着他们的父母如城,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条件差,无学籍是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障碍;如果农民子女留在农村,他们的成长缺少照顾,失去了父爱和母爱的呵护的他们极易受到他人唆使,为社会安定埋下隐患。
5.农村人才外流,基层腐败严重,给农村村民自治蒙上一层阴影。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以青壮年中的有文化的人为主,这些人在农村可以称作“知识分子”,而相对于城市来说,是“半文盲”或是“科技盲”,从某种程度是说,这些人外出打工是一种资源浪费,使农村村民自治出现“朝中无人,国中无将”的局面。
另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造成了事实上的小农经济的普及,导致在思想意思形态上广大农民小农思想的复苏,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事,以前的公社领导、对领导天天有人看着,现在的农村基层干部就没有了民众的监督,我想这应该是农村基层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农村应当走新型合作化道路
合作化,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历史上已经存在很多。1952年开始,人民政府开始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村的合作化经历了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等阶段。从1958年起,全国开始推行人民公社体制,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全国就基本实现了农村人民公社化。中国农村合作化达到顶峰,只是事与愿违,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给中国农村经济造成了很大损失,农民权益受到极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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