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有乡管”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
|
|
1、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的群众性组织,因此,必须尊重村民自治权,处理好代管与自治的关系。核算中心应与村委会签订代管委托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托管行为。 2、与民主理财小组的关系。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但民主理财小组与村委会对某项支出合理与否认识不一致时,核算中心作为记帐机构行使的是会计职能,不宜做仲裁决定,因此需成立一个鉴定或评议机构解决财务纠纷,调解人员可由相关部门组成。 3、与审计监督的关系。在审计监督权未明确机构、职能之前,应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先行收回,决不能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职能于一身,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
|
上一个论文: 当前农村妇女面临的三个突出问题 下一个论文: 乡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
|
看了《“村有乡管”应处理好三个关系》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村官”职务犯罪频发应引起重视 [法律论文]试析“村官”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今日更新]大学生“村官”何时复苏 [免费范文]创建田中村有机农业基地的工作计划 [免费范文]×市“村村通”工程建设经验介绍 [免费范文]下乡周家村有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 [免费范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下乡周家村有感 [免费范文]下乡周家村有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 [免费范文]关于建立“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的调查报告 [免费范文]关于 “村改社区”若干问题的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