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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年金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年金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结合供水企业分析了国有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促进国有企业年金发展的对策,以期对国有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能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企业年金;供水企业;问题;对策
  
  我国企业年金作为由企业提供的养老金,是我国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国企业年金正处于迅猛发展之中,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2007年底,全国有3.2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为929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519亿元,账户管理规模还在不断的增长中。然而,由于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时间比较晚,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只有深入分析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才能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企业年金的作用。
  
  1 国有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存在的问题
  
  1.1 对企业年金作用认识不足:据劳动保障部的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中知道企业年金的只有40%多,其中真正有所了解的占30%,有1/3的企业主认为企业没有这个责任。很多企业主存在短期行为,没有长远考虑,认为建立企业年金还不如为职工增加眼前收入。国企职工在缴纳了各类社会保险后实际的工资水平并不高,现实生活中面临的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已使职工感到经济负担过重,年金个人缴费太多和个人所得税是否缴纳也让职工很担心。尤其对于一个年轻职工来讲,可能是30年甚至是40年退休后才能拿到积累的年金,其间可能会遇到政策变动、通货膨胀等投资风险,这也是职工参与意识不强的一个原因。
  1.2 企业年金制度相关政策不明确
  1.2.1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税收优惠政策是激励企业建立年金的主要外在动力,但目前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仅仅体现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所得税前列支这一项,力度较小,对企业年金的激励作用有限。
  1.2.2 法规欠缺且制度操作性较差。尽管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但缺乏年金业务开展中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的管理条例,且企业年金制度本身的操作性较差。如在管理操作中,调离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新的单位还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还需原单位代管,这就给原单位以及这部分人员带来很大不便,这其中还涉及到年金收益的分配问题;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营也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对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的大原则,但一方面对具体运营和管理尚未制定标准加以规范,另一方面是基金投资回报率也不能达到明确合理水平。
  1.2.3 在基金的投资方面,投资渠道不合理、投资效益不佳与投资风险并存。一方面是大部分基金主要用于存银行、买国债,虽然保证了基金的安全性,但投资收益较低,年金市场缺乏活力,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规则不健全,运行程序不规范,一些企业委托金融机构运营,运行风险不可避免,而现行企业年金有关制度中,并没有指出企业年金一旦损失或灭失谁来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职工的利益难以得到确实保证。
  此外,供水企业还面临了额外的问题:
  (1)供水企业肩负的社会保险重担影响企业年金作用的发挥:供水企业的社保支出包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及住房公积金等项目,企业缴费额度已占工资总额的30%-40%,而主要发达国家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仅占工资总额的10%-30%,企业缴费超过10%就要“亮黄牌”,过20%就要“亮红牌”。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高额的社会保险费用必然提高供水企业的福利支出成本,影响供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长远发展,势必挤占企业年金发展的空间。
  (2)供水企业经营机制制约了企业年金发展空间:企业存在的价值就是追求利润,通过增加经营收入或是降低经营成本来实现。由于水资源的稀缺性,资源性等特点,供水企业增加经营收入很困难,压缩人力成本,减少费用支出是我国供水企业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加上目前供水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企业利润考核下,年金需求被人力压制,发展空间得不到拓展。另一方面,对供水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考核是以创造多少利润,上缴多少税收为主,为员工提高多少福利并不在考核的范围内,进而导致供水企业年金的建立缺乏内在动力。

  2 促进国有企业年金发展的对策
  
  2.1 强化宣传普及,解决企业和职工参与意识不强的问题:让企业经营者明确责任和企业年金政策,从而理解和支持企业年金工作;让职工正确认识到推行企业年金真正得到实惠的是职工,从而使职工维护自己的利益,推动企业实行企业年金。
  2.2 发展企业年金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当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是我国国有企业年金规范运作的基本准则。随着国有企业年金业务的开展,需要更多的,操作性强的法规条例,特别是国有企业年金业务开展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的管理条例,以推动国有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
  2.3 年金的风险控制: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具有与社保基金相似的“养命钱”性质,资产的“安全性”应是第一位的,在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初步形成之际,如何加强年金的风险管理显的尤为重要。
  2.3.1 加强政府部门对企业年金的监管。政府应对基金筹集、投资管理到待遇支付实行全程监管和主动监管,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职工权益,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企业年金监管网络。
  2.3.2 加强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企业年金,一定要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标准,在缴费、投资流程、选择投资机构、风险与收益、关联交易等方面都需要向当事人提供及时、完整、有效的报告,并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加强信息披露一直是监管的有效手段。
  2.3.3 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防范出现问题后员工利益无处保护。目前我国较多机构参与企业年金运营的一个潜在问题就是出现问题后可能产生机构之间责任不明确,甚至相互推诿现象。需要有明确的部门、明确的方式来使员工或企业的投诉、质询得到解决。同时,通过对受益人的教育,发挥其对年金运营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 姚飞.《企业年金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中国劳动保障报,2007年11月22日
  [2] 田国良.《国有施工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思考》.集团经济研究 ,2007年07X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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