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博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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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这里的主体可以是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一个机构或者群体,如本文涉及到的高校毕业生、接收单位。 根据博弈论中局中人的概念,即博弈过程中能够独立决策、独立承担责任的个人或者组织,设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博弈中。有两个局中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本文在研究中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分析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博弈。 二、高校毕业生及其就业市场的特征 高校毕业生虽然不是物质意义上的产品,但它也具有产品的一般属性。 (1)普遍具有知识并且素质差异较大。高校毕业生从参加高考。填报志愿选择学校、专业。经历或专科、或本科、或专科一本科、或专科一本科~研究生、或本科研究生等阶段的系统考试和答辩甚至提前进入岗位实习一段时间,要承担“坏人在一定时期内会做好事扮演好人角色”的风险。这无疑在劳动力成本上加大了对毕业生做出正确判断的难度。
(3)判别用人单位的质量对高校毕业生来说难度较大。高校毕业生长期处于象牙塔,相对来说比较封闭,在学期间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业上,与外界企事业单位的接触有限。即使是身处信息时代层次较高的研究生,也较少自发地参与社会实践,一些实践机会多由导师或师兄师姐引荐。再加上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毕业生大多还处于被动等待分配的局面,虽然国家在高校扩招后不断推出就业新政策、社会不断推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高校近年来也纷纷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建立了就业信息网。但这些资源往往只有毕业生和家长特别关注,对于那些还没有把就业列入议事日程的在校生来说很多情况下只是过眼云烟,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另外,目前媒体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报道,往往更多地渲染就业的难度。并没有对学生择业进行正确引导,也没有非常有效地提供社会和企业的需求信息,流于表面,缺乏分析。因此,毕业生对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对招聘单位的资质、信誉、待遇、市场潜力、专业需求程度等信息缺乏了解,往往单凭用人单位的地域、规模、声誉、是否外资等进行选择。择业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忽视专业的对口以及社会的真正需求,难免造成就业市场的人才浪费和社会需求的供给不足。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博弈 因为有了上述3个外生原因,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天生地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样,毕业生就业市场上就存在以下3种博弈。 1.毕业生之间的博弈 在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品学兼优、质量好的毕业生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会想法设法把一切能够传递自己是优秀毕业生信号的信息,比如企业,他们会有意识地在市场上向毕业生展示自己雄厚的经济实力、优质的内部管理流程和自由宽松的个人发展空间等因素,以战胜竞争对手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它们往往有更多的机会优先选择到重点大学名牌专业的优秀毕业生;而经营状况不佳、效益较低、地处边远山区的中小城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在博弈中往往只能接收到质量较差的毕业生。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博弈 毕业生(局中人B)是否愿意选择到用人单位(局中人D)服务,用人单位是否愿意接收毕业生。这是毕业生就业市场普遍存在的针对双方利益得失的选择和博弈问题。这是一个动态博弈,由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事先并不完全得知双方的确切利益需求,因此,这又是一个不完全信息的问题。在动态博弈中,局中人的行动有先有后,后行动者通过观察先行动者的行为来获得有关先行动者的信息,从而修正有关自己对先行动者的判断。此时的博弈很简单,局中人D既不知道局中人B的真实类型,也不知道B所属类型的概率分布。他只是对这一概率分布有自己的主观判断,即有自己的信念。博弈开始后。D将根据他所观察到的B的行为来修正自己的信念,并根据这种不断变化的信念做出自己的战略选择。
对应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是精炼贝叶斯均衡,这个概念是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贝叶斯均衡的结合。这一分析方法中所用的贝叶斯法则是概率统计中应用所观察到的现象对有关概率分布的主观判断进行修正的标准方法。用贝叶斯的分析思路量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博弈如下: 毕业生申请加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知毕业生质量高还是质量低,但用人单位知道如果毕业生是高质量类型。当用人单位采取行动集C=(c)时,毕业生反应为集合E=(e)的概率为2O%;如果毕业生是低质量类型,当用人单位采取行动集C时,毕业生反应为集合E=(e)的概率为100%。这些行动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的。概率是一种主观判断。 博弈开始,用人单位根据现有的一切信息认为毕业生是高质量的概率是7O%,因此用人单位估计自己采取行动集C时,毕业生采取E的概率为 0.7x0.2十(1-0.7)xl=0.44 0.44是用人单位给定毕业生所属类型的先验概率下,毕业生可能采取E的概率。 当毕业生确实进行E时,使用贝叶斯法则,根据毕业生采取E的这一行为,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是高质量类型的概率变为 0.7(毕业生是高质量类型的先验概率)x0.2(高质量类型毕业生采取E的概率)/0.44=0.32 根据这一新的概率,用人单位估计自己采取C时毕业生采取E的概率为 0.32x0.2+(1-0.32)×1=0.744 如果用人单位再一次采取C,毕业生又采取了E,则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是高质量类型的概率变为 0.32×0.2/0.744=0,086 这样,用人单位一次一次采取E,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判断逐步发生变化,越来越倾向于毕业生是低质量类型。毕业生就这样通过自己的行为把自己暂时托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的博弈中看清了毕业生的质量优劣(毕业生选择用人单位的博弈与此相同)。 四、结束语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参与人的行为具有传递信息的作用。应该看到的是,传递信息的行为是需要成本的,假如这种行为没有成本,薤都可以效仿,这种行为就达不到传递信息的作用。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上,毕业生知道自己的能力而用人单位不知道,用人单位知道自己的实力而毕业生不清楚。于是,毕业生就用自己的受教育程度、参加实践的经历向用人单位传递有关毕业生素质和能力的信息,用人单位则用可提供的工作、生活、福利、培训待遇等向毕业生传递有关用人单位条件和实力的信息。因为接受教育、参加实践、提供待遇是有成本的,高能力的毕业生通过接受较高的教育证明了自己的高能力,强实力的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诱人的待遇证明了自己的高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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