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监狱中罪犯权利的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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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上观望等等。另一方面,监狱可以为服刑人员配备心理辅导室,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听取服刑人员的倾诉,解决服刑人员困惑、彷徨,消除服刑人员对外界社会的恐惧与陌生,为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尽早融入社会、适应社会做好铺垫。监狱应当为快出狱服的刑人员做好必要的工作。例如,监狱可以对罪犯出狱后的工作、生存问题进行帮助,对其进程重返社会的引导再教育等。
七、结语
分析我国监狱中罪犯人权的理论问题及相关现状,有助于我们了解当前监狱人权保障状况,督促监狱执法人员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尊重罪犯的权利,与世界人权保障接轨。我国监狱系统的执法工作总体来说是民主、公正的,也基本实现刑罚的目的,达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的效果。但也客观认识到,当前监狱中仍存在执法不公、罪犯行使权利不通畅、监督体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采取完善的救济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使罪犯人权得到行之有效的保障,使我们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迈一步。 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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