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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岸服务外包的困境与政策建议           
我国在岸服务外包的困境与政策建议
  【摘要】在岸服务外包是我国服务业 发展 的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在岸服务外包,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政策-措施,尽快出台促进在岸外包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创新补贴方式,搭建各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实现服务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
  【关键词】在岸服务外包; 困境; 政策建议
  
  根据外包目的地是否在国内,服务外包可分为在岸服务外包(onshore service outsourcing)和离岸服务外包(off-shore service outsoureing)。简单地讲,在岸服务外包就是公司将其服务业务交给国内的独立的第三方来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在我国,发展在岸外包,推进制造 企业 剥离生产性服务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分析当前我国在岸服务外包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推进在岸服务外包的具体建议。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信用担保机构主要面向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受益较少。优惠政策的延续方面,固定资产的归属和转换成本也是阻碍企业剥离服务的重要原因,如剥离的物流企业在车辆由自有变为营运车辆后,享受不同的政策待遇:再比如服务环节从原来由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剥离出来后,相关的优惠政策即无法享受。此外,在用电用水等方面还存在着对服务业的价格歧视,如服务业用电适用商业电价,价格比工业用电高出较多,平均每度比高0.2元左右。同时,剥离后重新办理各种登记手续、配备专职财务和管理人员等,也使得企业望而却步。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政策。目前地方在实践中只能在本省的盘子里给剥离企业一点非常有限的奖励。
  
  (三)体制改革滞后。
  服务业整体开放度低于工业,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限制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如 金融 、保险、海运等企业需省以上有关部门的审批。另外,创新受到较多限制。生产性服务业非国有资本进入门槛过高,投资主体单一。这些因素导致生产性服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水平低下,市场竞争环境难以形成。在政府管理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缺位的问题,比如目前对服务业项目的建设在用地标准和容积率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使得投资者很难把握投资强度,也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此外,对于有沉重 历史 包袱的大中型企业来说,采用外包之后已有的人员如何安置是个头疼的问题,而在国外“人员”的问题恰恰是促使企业选择外包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政策的可持续性不足。
  在剥离实施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实施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长远来看政策的可持续性不够。比如温岭市规定,工业企业设立服务企业以后。税负高出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自用的生产经营性房产要交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前3年减免;分离后,营业税前三年20%由财政奖励给企业。这样的政策在起步阶段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随着工作范围的铺开,享受的企业必然越来越多,这对地方本就不宽裕的财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五)企业剥离服务业多集中在低端环节,且许多企业的服务对象依然只是母体企业。
  由于原先大多数企业在研发、营销等高端服务环节发展不足,目前企业大都选择将建筑安装、后勤服务和运输等环节剥离,且在剥离的初期,许多出来的企业仍然选择或是只能为原母公司提供服务,剥离的社会效益还没能显现,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剥离后又重新回到原企业内部的现象。
  
  (六)与成本相比收益不明显,企业剥离意愿不强。
  除了现行政策造成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成本较大、收益不明显外,企业对部分内部化服务的成本不敏感也是阻碍非核心业务剥离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作为利润最大化的主体。当然乐于接受能带来成本下降的一切变化。然而。由于在账面上往往无法反映,目前许多将服务内部化的企业对各种内部服务的成本和效率掌握不足,比如在物流领域,还没有出台 计算 成本的国家标准,所以目前即便有专业的服务提供者,想要评价服务效果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七)服务人才结构性短缺。
  生产性服务人才结构性短缺是各类生产性服务发展中的共性问题。 教育 专业设置调整不到位,且面向需求方的培训体系尚未形成,在一些专业服务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特别是领军型、管理型、复合型高级人才极为缺乏,人才“瓶颈”日益突出。比如软件服务行业。一般工程师过剩而架构工程师稀缺。
  此外,有些企业对剥离的畏惧源于服务行业信用环境的缺失。一些服务企业缺乏诚信,甚至泄露发包方的商业秘密,导致企业对在岸服务外包的不放心。
  
  二、推进我国在岸服务外包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建议
  
  (一)推进在岸服务外包的基本原则。
  1 企业主导,政府引导。核心业务是企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和企业内部竞争中的选择,它与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是相互适应的。因此,企业最终外包哪些业务,采用什么样的外包形式,都需要企业自身对成本收益分析的判断来得出。政府应在职能范围内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重视调查研究和与企业的沟通,在宣传发动及政策辅导等方面做好服务,遵循市场 规律 ,切不能包揽企业分离工作的内部事务。
  2 分离与整合并举。在推进在岸服务外包的过程中,既要重视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也要注重整合、培育现有的服务资源。要切实认识到,分离服务主体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是壮大服务供给主体、释放服务需求的有效方法,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才是促进在岸服务外包的应有之义。
  3 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应坚持“一企一策”,紧密结合每个企业的发展实际,做到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设计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落实政策并解决问题。还要坚持因地

制宜、因势利导,充分依托本地区独特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集群等资源,发挥比较优势,找准促进在岸服务外包的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做到有所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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