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陪审制度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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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关键词:陪审制度 宪法根据 重新定位 论文摘要:陪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民主制度,但它在我国的实施却面临严重的困境。作者通过分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点和现状,揭示了现实中陪审员“陪而不审”现象的原因,并且提出了重新定位人民陪审员制度,对其进行完善的建议。 一、陪审制度的特点 陪审制度在我国已有5O多年的 历史 ,历经数次立法变迁,与其他国家的陪审制度相比较,可以明显地看出它的独特之处。而分析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特点,不仅可以对其有个大体上的把握,也有助于进一步研究它的不足以及如何改善。在此,谨选取对分析其意义及完善问题最具重要性的几点,详述如下: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但是第一种情形过于原则化,第二种情形由于案件当事人往往不主动提出申请采用陪审制。所以适用人民陪审的案件范围并没有明显地得到扩大。新的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而且没有规定是否可以连任,并且现实中法院违反随机选任机制的现象比较严重,专职陪审员还严重存在。《决定》要求人民陪审员一般要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且对其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大大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文化素质,但是这些法条式或者填鸭式的培训显然无助于陪审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并且人民陪审员队伍没有规范的管理,其考核评价机制亦难以建立,审判责任难以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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