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工的和谐与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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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指导下,医学界正在努力构想“和谐医院”,但是构建和谐医院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行。且不说处理好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在医患之间建立平等尊重的良好氛围;处理好医院自身发展与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关系,在社会上树立为民服务的职业形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要处理好医院内部关系,在医院内部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单合同用工管理上对于构建和谐医院就具有着重要意义。 案例一:2000年评聘分离,事业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工人身份的员工,聘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其后又注明55周岁的固定时间,单位认为工人50周岁理应为法定退休时间,到期应办理退休手续。而员工认为该合同签了55周岁的固定期限,必须用工到55周岁办退。由此因为合同期限问题的异议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最后引起诉讼。 案例二: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劳动纪律差、工作责任性不强,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合同到期后单位提前一月告知,不再续签合同,但本人提出要单位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的补偿金,单位认为是违反工作制度而辞退的,不同意本人申请补偿金。 案例三:医院人才引进,按规定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聘用合同中未加补充约定政府政策性补贴包含在内,事后当事人要求请求政府政策性住房补贴。 思考与分析: 1.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对政策的把握度 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法律法规知识的不断普及;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增加,公民争取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故对管理人员来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人员首先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学法懂法,尤其是要加强学习,把握对政策的理解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人性化办事,公正办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案例一中正是由于合同期限既约定了无固定期限又约定了固定期限,导致争议的发生,引发诉讼,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工作人员实际工作中一要懂法知法,二要行事认真,细微。
2.规章制度要详细,制定程序[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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