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内地法律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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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律文化的存在状况。中国法律自产生之日起,就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胁使公众对其产生敬畏感,这导致公众很难对法律产生神圣的情感与依赖。同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矩行事,培育了人们“和为贵”、“忍为上”的心态,社会缺乏普遍的正义追求。正因为如此,中国内地法律电影的发展缺乏肥沃的土壤。其二,成文法传统使中国内地法律电影的发展丧失优势。中国是成文法国家,以成文法典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基础。成文法固然有精确严格、毫不含糊的好处,但是与判例法相比,成文法留给电影艺术家的创作空间较小,不利于自由发挥,因而很难创作出引人入胜的戏剧冲突。这导致中国内地一直以来根本无法拍摄足以代表成熟法治形象的法庭大片。其三,电影审查制度的存在和影响,使中国内地法律电影的主流过多地强调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塑造。目前,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基本仍是“一刀切”的方式,对电影的审查采用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限制了法律电影发展多种类型的可能性,法律电影首先被认为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载体。其四,“更深一层的原因在于,中国电影工业还没有形成在法律领域中寻找核心主题的自觉,电影界在整体上欠缺足够的成熟来捕捉和把握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在法律领域里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以及能够反映这些问题的银幕形象。”[11](P4) 电影与社会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法律电影不仅要对世态民生作出负责任的阐释,而且应该反馈于社会,干预社会,影响普通人的价值观念。当前,“中国正处于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这一现实决定了中国电影在法律领域内所面临的主题和任务,不是一个庄严肃穆的法庭以及支撑其运作的成熟法治,而是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困惑和那些在困惑中艰难跋涉的身影。中国法律电影要想有所成就,就不能脱离这个主题,就必须直面这样一个大时代的变迁”[11]。因此,我们期待,电影界在追求主旋律法律影片开拓创新的同时,创造出更多的秋菊、老冯和许大同,并逐渐形成规模,把中国人和中国法律人在时代转型中的跋涉与思考搬上银幕。这应该成为中国内地法律电影未来发展的重要诉求。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参考文献] [1]徐昕.影像中的司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2]张建伟.武侠电影与法律电影:不仅仅是类型的不同[N].法治周末报,2009-01-01.[3]魏薇,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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