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责任原则之否定的法政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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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社会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是以国家的法政策为价值判断的。在我国,侵权责任立法对归责原则的选择是法政策考量的结果。“肯定说”和“否定说”关于公平责任原则是否是归责原则之争,从法政策的目标选择来看并无不同。而立法选择“否定说”,是基于社会现实而采取的适当的手段和方法,是对《民法通则》确立的归责原则的坚持,是以实现侵害人和受害人利益平衡和法官裁判公平正义为价值判断,以实现和谐社会为根本目标的。 [关键词]法政策;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否定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作者简介]金凤,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长沙410082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0)10-0083-04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生效后,侵权责任法草案的修改审议被提上了立法日程,成为当前我国民事立法活动的重点。2008年12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提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在二审稿的基础上,法工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2009年10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成为《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三审稿)。在草案三审稿中,第六条和第七条是对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确立,明确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三审稿中并没有确立公平责任原则是归责原则之一。可见,我国侵权责任立法在归责原则的确立上,采纳的是二元说,即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不属于归责原则。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理论界对公平责任原则是否是归责原则一直争议不休,形成“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而在司法实践中,《民法通则》第132条被解释为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并被广泛采用。那么,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基本观点和理论依据是什么?草案三审稿是对《民法通则》的否定吗?否定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政策考量是什么?会不会对司法实践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对法之公平正义造成损害?本文拟从法政策角度,对侵权责任立法中公平责任原则之否定给出肯定的答案。 一、基本理[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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