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阳光私募的兴起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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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阳光私募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股重要力量,它丰富了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给我国资本市场注入了新鲜血液,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起着重要推动作用。本文从阳光私募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其兴起的原因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在立法、人才和基金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阳光私募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阳光私募;信托;投资主体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2010年,中国经济渐别阴霾,迎来新的曙光,在经历了2007年的大牛市和2008年的金融海啸之后,方兴未艾的阳光私募基金已经成为投资精英们“掘金”的主要平台,也渐渐为投资者所认知。 所谓的“阳光私募”是资产管理公司(或投资公司)通过信托机构,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托管人,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顾问,进行证券投资活动,这里的资产管理公司就称为“阳光私募公司”,其发行的信托产品,称为“阳光私募产品”。与一般意义上的私募基金不同,阳光私募的“阳光”主要体现在其运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上,它的设立要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因而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能得到很大的保障。 1 我国阳光私募的发展现状 1.1 数量与规模 公开数据显示,国内第一支阳光私募基金,是由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日正式成立的《云南信托•中国龙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产品期限为5年,资金托管银行为招商银行,其收费除了按照资金1.5%比例收取管理费以外,年度提取超额收益的20%作为业绩提成。其成立标志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依靠信托平台开始规范化和透明化运作,正式踏上阳光化的探索之路。2003—2010年我国阳光私募成立情况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看出,2003—2006年是中国阳光私募基金的萌芽阶段,经过2007年和2008年的牛熊市洗礼,私募基金的发展逐渐跨向成熟,也有越来越多优秀的资产管理人跻身私募领域。阳光私募管理人在2007年和2008年的不俗表现逐渐让广大投资者认可,阳光私募行业在2009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当年的阳光私募产品发行量是2008年的3倍。而2010年以来,前[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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