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兽医管理体制的弊端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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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摘要:文章对我国农村兽医管理体制日益呈现出来的问题作出了简要的叙述,并根据当前农村兽医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兽医;体制改革;农村 中图分类号:S85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172-1 0 前言 近年来,高致病性畜禽疾病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兽医工作已经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兽医工作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随着农村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兽医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机构不健全、职权混乱、法律法规不完善、兽医队伍薄弱、严重缺乏专业兽医人才等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农村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对目前农村兽医管理体制的一些存在问题进行了解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为农村兽医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1 农村兽医管理体制的存在问题 1.1 管理机构不健全 农村畜牧工作一般主要由各县畜牧局或农业局管理,但兽医工作各地几乎都没有单独设置管理机构,这种结果造成管理不能实施统一,职责不清,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1]。如一部分屠宰企业的检疫商业部门在进行管理,卫生部门也在进行管理,还有内外检分设等,这些职权交叉和分离的现象给防检疫工作带来了很多矛盾和困难,防疫工作的协调难以统一,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1.2 防疫工作管理紊乱 我国农村兽医管理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农村兽医的防疫工作管理中,往往只看表面存在的问题,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查,管理紊乱。在一些兽医问题的处理上,甚至视同于一般性的农业技术来处理,方法片面,往往致使大量兽医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加之农村防疫工作基础设施差,设备简陋,经费严重缺乏,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1.3 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 我国兽医管理目前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管理比较混乱。虽然目前已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如执业兽医的管理、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很多方面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导致管理十分紊乱。 1.[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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