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有效监督需要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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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与其过度地批判,不如致力于建设。探索如何进一步激励这些体制内权威媒体去积极监督应当算是一条较为可行的治理路径 传媒业产权改革以前,媒体的诸多功能受限于体制束缚不能得到有效施展,“监督”就是其中之一。而如何保证媒体有意愿又有条件去监督公司是亟需解答的一个问题。 产权改革:媒体独立监督之源 一般认为,在传媒产业化的当下,要做到媒体愿意监督,就应当建立媒体监督的竞争市场。只有当媒体独立于政府之时,才能保证媒体不与政府及企业进行交易从而导致对社会的“外部性”。换言之,通过产权界定,媒体就存在为了自身价值最大化而奋斗的制度激励,进而能够严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媒体可能会不负责任地“监督”甚至进行恶意行为。但如果产权机制得到真正贯彻落实,那么媒体之间存在的竞争机制、舆论的声誉机制、法律的制裁机制等都会要求媒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对价,很显然,这些违规成本会抑制媒体的不轨冲动。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这种产权改革为媒体独立性的确立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这也是一些坚持独立、秉持正义的财经媒体能够在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上不断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治理质量不断提升的力量之源。 但是,这种产业化改革尚未全面铺开,一些居于主流地位、辐射广、影响大的媒体仍然身处体制之内,此系现实国情所致。也许有人会据此认为中国的媒体监督很难长足进步,因为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媒体监督存在必要性的认可源于媒体的独立。再联系到中国当前的媒体侵权诉讼格局,媒体调查难度大、干扰阻扰严重、司法判决胜诉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因为上市公司背后有地方撑腰。稀缺珍贵的上市资格尤为地方政府所青睐,加上金权交易、人情关系等牵扯不清的联系,广大投资者惟将信心寄托于社会的最后良心——媒体,而若媒体亦在其中纠缠不清,则公众信心必然崩塌,这势必加剧资本市场的疯狂与盲目。 现实情境下,与其过度地批判,不如致力于建设。当下而言,中央级媒体在监督层面的表现不断提升,这得到诸多独立学者等多方人士的认可。因为中央级媒体在监督地方政府及企业行为之时,一方面凭借其强大能量和专业素质能够做到精确调查,另一方面出于其超越性地位,也并不担忧监督引起地方政府或是企业的打击报复。相形之下,地方性媒体压力就显得较大。因此,探索如何进一步激励这些体制内权威媒体去积极监督[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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