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改革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信息化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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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项目成本核算中产生费用的归集与资金支付分离,造成回收成本困难。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单位内部测试费、自加工材料费、管理费计提(根据项目要求)等应归集到科研项目成本中的费用,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不允许实际资金转回同户名账户,致使费用的归集与资金的支付发生分离,实际科研项目成本与资金支出不匹配,无法通过国库收回成本。 (3)科研项目资金到位与合同签订脱节以及年终结余的情况。 目前科研项目管理由主管部门进行,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进行。有时科研项目资金国库指标已经下达而科研项目合同尚未签订,致使国库资金仍然无法使用,出现科研项目预算或合同与财政额度期间不同步的现象,影响科研项目经费向子课题的拨付,还会发生年终结余资金较大的情况。有时个别科研项目经费临近年底才下达国库财政用款指标,容易引发突击花钱或造成当年度财政项目全额结余的情况,进而影响项目的财务验收甚至新项目的争取。 总之,科研单位应尽快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思维以适应财政信息化监督带来的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水平,管好用好科研项目经费,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剑.强化银行账户管理推进财政国库改革[J].会计之友,2008(17). [2]包红军.国库集中支付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科技经济市场,2008(4). [3]王浩生.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两种制度的有效融合[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2(5). [4]卢华忠.财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践[J].中国水利,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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