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与股指期货风险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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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割方式制度设计的不同导致商品期货与股指期货的交割风险有本质的不同。从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来看,交割风险是商品期货最大的风险。一方面,实物资源是有限的,过渡的资金追逐有限的资源会导致价格的扭曲、从而有价格大幅波动、逼仓的可能,期货交易史上操纵者控制住现货流通从而操纵期货价格的案例也层出不穷。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几乎没有逼仓的可能,现货市场规模庞大,难以操纵,且反映了我国整个证券市场投资者的预期;另一方面,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对应的现货市场的发育并不如西方市场那般完善,比如我国交割仓库数量有限,使得全国范围内的就近交割比较困难,长途运输等成本对市场的效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沪深300股指期货本身由于股价指数为标的所以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就完全没有上述问题。 实际上,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对于商品期货也引入现金交割方式。与实物交割方式相比,现金交割至少有两大好处:第一,解决了因实物交割带来的高交割成本问题,对活牲畜等交割费用高昂的期货商品尤其适用。交割执行将更加便利,降低交易所交割风险。第二,解决了期货价格在合约到期日向现货价格回归的问题,从而减少逼仓和价格操纵行为发生的可能,提高保值交易的效率,降低保值交易的成本。 二、保证金比率比较杠杆风险 期货保证金的设定一般需要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首先,违约概率。保证金是用来减少期货违约风险的主要工具,违约概率大,保证金水平应该高。其次,市场的流动性与波动性。研究表明:保证金水平与交易量和持仓量呈负相关的关系,而与价格波动率呈正相关的关系。再次,结算次数保证金构成交易者的机会成本,而机会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交易量和持仓量,市场的流动性以及价格的波动率。 保证金水平高,出现违约风险的概率将会降低,但过高的保证金率会使交易成本增加,导致市场不能吸引投资者,市场的流动性降低。相反,如果保证金水平设计过低,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上升,将对整个市场的利益造成损害。目前,我国商品期货如白糖、菜籽油和PTA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强麦、早籼稻等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均低于股指期货,而股指期货为12%。这一方面是考虑了上述三个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基于股指期货推出初期管理部门限制风险过大的考虑。从历史经验来看,由于商品期货面临的是相对难以规避的非系统风险,商品期货出现单边市行情的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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