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中反向收购会计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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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反映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中。 四、反向收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一)反向收购合并报表编制特点 反向收购合并财务报表编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制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反向”性,即法律上的母公司为会计上的子公司,而法律上的子公司为会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计上的母公司。所以,反向收购合并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的子公司为合并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股东权益为法律上的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包括合并前已发行股份的价值以及假定在确定该项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法律上的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被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虚拟的)抵消,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年初数、上年数)应当是子公司的比较信息。 (二)反向收购合并计量基础的选择 如上所述,我国相关会计规范根据法律上的母公司是否构成业务,将反向收购划分为买壳上市和合并上市,进而规定买壳上市适用购买法,而合并上市适用权益结合法。所以,如果反向收购属于买壳性质,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法律上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均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计量;如果反向收购属于企业合并性质,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法律上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计量,而法律上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应按合并前的公允价值计量。 (三)反向收购合并商誉的确认 与计量基础相对应,如果合并报表适用购买法,那么法律上的母公司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按照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法律上的子公司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合并中法律上的母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差额,应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如果合并报表适用权益结合法,那么法律上的母公司资产、负债公则按照合并日原账面价值计量,法律上的子公司合并成本与法律上的母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确认为商誉。 (四)反向收购合并少数股东权益的报告 在反向收购合报表中,法律上的子公司的原股东在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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