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背后的知识产权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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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刑事立法上的诸多问题,文章认为,首先,建立以罚金刑为主、自由刑为辅的刑种体系,并依据不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确立不同幅度的法定刑。其次,针对罚金刑,建议规定一定的参照标准来确定罚金数额,增强罚金刑的可操作性。最后,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拓展刑法的保护功能。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不是仅靠制定一部法典、出台一个司法解释就能彻底解决的;还要辅之以严格执法、普及法治观念、提高产权意识等一系列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面改进和完善。 中国论文联盟* 参考文献: [1]方恩升,法律视角中的山寨现象[Jj,河北法学,2009,(11). [2]冯晓青,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理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3]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评价与反思[J]中国法学,2009,(1). [4]涂四益,邹波,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问题[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5]徐伟功,李涛,论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2). [6]周一凡,论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fJ],大连干部学刊,2002,(12). [7]格林顿,戈登,奥萨魁著,米健,贺卫方,高鸿均译,比较法律传统[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8]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评价与反思[J]l中国法学,2009,(1)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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