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质量观的研究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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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亦是教育的根本质量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的具体质量要求,是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 潘懋元认为:教育质量是指“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如果一所高校培养的学生能够适应社会相应层次岗位的需要,并深受社会欢迎,同时其学科、专业在社会所属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那么这所高校就是高质量的,即便培养的是生产线上的技术人员,只要深受社会欢迎,这所高校也同样是高质量的。因此,“高校也是有目标市场的,不管是教育服务,还是学生产品,如果能够准确地适应目标市场的需要,满足目标市场的要求,这样的高校都是高质量的。” 顾明远与潘懋元二者从比高等教育质量更宏观的教育质量入手,皆认为教育的质量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他们从教育的产出来评价教育的质量,如果从经济学上的投入产出关系来看的话,要得到高质量的产出,无疑也要高质量的投入,从最终产出来评价质量同时也暗含了投入,这一定义无疑是合理的,也是有效的,在实践中,我们也正是这样做的。 周泉兴认为,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应该具有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统一、基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统一这四个基本特征。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具有内适性、外适性、个性化三种价值取向,它们应当统一于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之中。由此,他提出了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体系结构应当建立在人才培养层次、人才培养规格、学科类型体系之上。从质量标准体系结构的角度来分析高等教育的质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是复杂的、多元的,具有自身特性,在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上不能单一化、简单化,而应统筹考虑,尊重教育规律,体现教育特色。 胡建华认为: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出发,在对高等教育质量内涵的理解中,“将高等教育利于社会、国家发展的价值置于首位。”这是一种不全面、不科学的高等教育价值观。他认为,我们缺失的是从受教育的角度去感悟、体会的高等教育质量观。高等教育质量观应“以满足学生需要为基础、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前提。”基于此,我们对高等教育现有的质量目标、质量实现途径和方法及其质量评价需要重新审视。胡建华从高等教育要&ldquo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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