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责任语境下的环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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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知道边际外部成本和企业的边际私人净收益。并以此作为制订最优庇古税的依据。边际收益取决于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及人们对环境的评价,尽管经常可以测量出来,但通常难度较大且代价较高,而且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没有这样的专门技术。此外,政府对边际成本也可能是难以知道的,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污染企业自身都不知道环境保护措施的成本,由于人力、人才的缺乏,他们的环境改善措施紧密地和经营活动联系在一起,所以要从基本的经营成本中明确分离出环境成本的做法很困难,这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产生。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存在企业向政府如实报告其私人成本和效益的激励机制。这就需要由政府对企业的排放量进行经常性的定期监测,这样做其工作量无疑是巨大的,有可能使得征管成本大到得不偿失的地步。而且,在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企业规模都较小,因此管理起来难度更大。激励机制更显不足。可见,由于信息获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取技术及数量的严重不足,以及政府管理手段、能力和财力上的限制,使得庇古税目前并不适宜在发展中国家施行。 由于庇古税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困难,有些国家施行主要以排放物为基础的环境税,这种类型的环境税可以直接控制全社会污染物的排放,而且克服了庇古税的上述缺陷,不需要像庇古税那样一定要测算出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因而,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可以选择以排放物为基础的环境税。 (二)环境税税制的构建 1.纳税人。环境税是对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或个人)课征的税,因此环境税纳税人是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个人。在我国现阶段,应以排污企业为主要纳税人,因为像造纸厂、化工厂等企业的排污行为是造成我国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开征环境税,可以选择那些从事污染严重的个人加工行业的自然人来征税。 2.征税对象。环境税的开征是为了达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的目的。因此,环境税应直接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税基,这样可以刺激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或增加防治污染的设备,实现减少排污量,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税率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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