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当代文学编辑的审美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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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文学编辑是文学作品的选择、加工、传播者,其工作性质是一种带有审美意识的社会实践。由此对审美意识提出的高要求,要求文学编辑提高审美修养,提高虚假的美感鉴别能力,提高自我的审美意识和培养审美过程中的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时代性思维,使自己对那些真正的艺术作品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本文对文学编辑审美意识的规律、审美意识的结构和审美意识的培养和提高进行了简论。 关键词:文学编辑 审美意识 中图分类号:I0-05 文献标识码:A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第八次文代会、第七次作代会上强调:“一切有理想有抱负的文艺工作者,都要做到德艺双馨。积极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文学编辑是文学作品的选择、加工、传播者,其工作性质是一种带有审美意识的社会实践。文学编辑处于联系作者和大众之间的位置,他的审美意识既决定着文学作品的品味,也影响着文学作品的传播。一部文学作品的问世,不仅仅是作者审美素质的体现,也是文学编辑审美意识的呈现。无疑,提高出版物的审美价值是社会所需、人心所向。出版物的主要制作者是编辑,他和所有生产者一样,总是按照美的规律去实现自身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由创造出真善美统一的作品。编辑怎样才能充当合格的角色,做出令人满意的贡献呢?意大利美学家索菲姬·罗兰指出:“在许多领域里,修养都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显然,编辑必须成为具有良好审美修养的艺术家。 只有经过审美,才能确定或筛选出那些对社会大众有用的东西。因此,作为作家和读者之间的中介,编辑的审美意识是特殊的,是具有强烈引导作用的。 一 文学编辑的审美规律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审美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作为当代思想引导者的文学编辑们的审美观念,应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和谐健康的美。 文学编辑在审美活动中,首先要正确处理真与美的关系,掌握内在审美规律。什么是美?美,是以真为前提,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能动创造的再现。首先,编辑要把握好自身的主体意识,体验作者的主题意识和受众的社会意识,明确自身的责任;其次,要对审美客体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所涉及物的客观运动及发展变化规律,有一个清楚的感知和认识;最后,要处理[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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