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背景下农村居民参与公共服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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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新农村背景下农村居民参与公共服务研究
摘要:以“农为本”一直是我国的优良传统。随着“三农”问题的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实践中发现,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对破解当前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村民是否能够有效地参与乡村公共服务体系中,既涉及到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服务性政府的转变,也涉及乡村基层民主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居民 公共服务 参与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3-064-02 以“农为本”一直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党和国家对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做出了全面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快速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农村和谐美好生活,是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农村公共事业的受益者。农民参与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破除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体制性障碍和观念壁垒,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构建良性的参与机制,畅通的参与渠道,发挥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才能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问题的提出 1 新农村建设呼吁均等化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对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建设新农村,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成果,除了解决农民收入、农村社会生产力水平滞后等系列问题,还应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不足等现实问题。政府在农村提供公共服务不足,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养老保障的供给。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对于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格局,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客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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