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历史上“和”的音乐审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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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论中国历史上“和”的音乐审美
【摘 要】 “和”作为中国音乐思想中一个最为重要、最核心的观念,对整个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理解和认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人在进行音乐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时,强调“整体的美”,而具体表现则是“以和为美”。由之生发出的基本音乐思想必然反映了中国人对人际和谐、社会和谐、宇宙和谐的理想,并进入现实层次。 【关键词】 和谐 音乐审美 中国 “和”是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史出现的重要的审美范畴,它对整个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理解和认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一开始便是亲和的。他们居住在平原大地之上,劳作在自然万物之间,并且不断地观察自然。从寒暑交替、日夜更迭及男女、生死对立等自然现象中,总结出阴阳对立的观念,建立起人与世界相统一的“整体意识”,即天、地、人的和谐统一。《淮南子汜论训》有云:“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从这种意识出发,世界是一个包举万有,涵盖一切的大系统,其间万物,各适其性,各得其所,绝无凌越于他物之上的存在者。同时万物之间皆彼此相需、互相交融,绝没有可以完全独立的事物。因此,中国人在进行音乐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时,同样强调“整体的美”,而具体表现则是“以和为美”。 以和为美是自商周以来形成的音乐审美思想。关于“以和为美”最早的文字记载可见《尚书舜典》中“诗言志,歌永言,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中国古人在对天、神的敬畏中,通过巫术礼仪来表达对“和”的希冀和企盼。巫术是一种集“诗、乐、舞”于一体的艺术形式。在祭祀时,人们伴随着音乐,舞动着身体,口中还念念有词地唱着自编的歌曲。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人们正是通过这种看似愚昧的方式与天神进行交流,依靠丰富的想象来面对和改造自然,表达出他们孜孜不倦追求人生目标“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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