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历史上“和”的音乐审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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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其心。” 是说音乐就像食物的味道一样,也需要多种韵律以“相成”,需要不同的情感、不同气息的吐纳以“相济”,这样的音乐才美,让人听后心情舒畅。晏子这样解释“和”是为了说明“和”与“同”的区别,从而进一步论说君臣之间的关系何以为和、何以为同。因为齐景公误以为大臣一味地附和他、凡事与他保持一致就是“和”。晏子对此表示出不同的看法,认为这样做是“同”而非“和”,而“和如羹焉”云云。当晏子谈笑间讲哲学论政治的时候,不经意间也流露出自己的审美思想来:饮食之美、音乐之美都有赖于多种因素的协调配合,即“相成”“相济”,否则饮食无味,音乐无美。 史伯和晏子的论述阐明了一个道理:世间之事、世间之美在于“和”,“和”则“美”生,同则不继。他们在中国历史上较早地阐述了“和同”关系,奠定了中华“和合”文化的基础。同时,也加深了中国人以“和”为美的音乐审美认识。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中国人对美的感知也总离不开一个“和”字。,“和”作为中国音乐思想的一个文化母体概念,及由之生发出的基本音乐思想就必然反映了中国人对人际和谐、社会和谐、宇宙和谐的理想,并进入现实层次,不必说音乐诗歌,也不必说书法绘画,单是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纹饰中,就能了解先人以“和谐整一为美”的深刻观念。因此,中国音乐“和”的取向是多方面的,既包含人与自然的“和”,也包含人与人的“和”,当然也有音乐内部诸要素的“和”。追求人与自然“和”,导致传统音乐中经常出现山水、月、渔樵等主题,如《高山流水》《潇湘水云》《春江花月夜》《月儿高》《渔歌》《樵歌》《渔舟唱晚》等众多曲目。这些作品,不仅诠释了自然美,也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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