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中的电子政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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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全球电子政府的建设和发展来看,许多发达国家的电子政府建设都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相比之下,中国在电子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 1.公众参与意识淡漠。电子政府要树立“以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在中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大多数公民受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政治参与意识淡漠、积极性不高,造成了电子政府投资建设的主体单一,这对中国电子政府的建设产生很大负面影响。中国电子政府建设基本上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资金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收入,虽然在基础设施方面参与投资的有少数电信企业和大型IT企业,但所从事的业务关联度低,难以独当一面。 2.电子政府建设管理体制滞后。中国的电子政府建设缺乏统一的管理,政府更多强调基础设施是提高内部办公效率的一个手段,而忽视了电子政府的核心职能在于服务公众而非管理内部。中国电子政府建设实施是以垂直行业管理体系为主的管理框架,重复建设情况严重,大量资源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给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3.电子政府建设在法律保障上存有缺失。电子政府和法制是密切相关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对电子政府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和规范作用,是电子政府发展的制度基石。事实上,电子政府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保护、信息存贮管理与内部传递、信息获取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中国虽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子政府建设,但是种类少、更新慢。电子政府建设法律保障上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电子签章方面的法律不完善。电子政府的建立是为了让社会各界可以更简单、快捷地使用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让更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行政管理事务都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由于没有制定电子签章方面的法律,也就是没有给予电子署名与手写签名论文联盟Www.LWlm.com、盖章以相同效力的法律保障,公民目前只能够从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格,却无法实现政府审批中的电子化申请和批准。二是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急缺。中国在电子政府安全方面的立法还存在不少“真空”,对于网络犯罪的预防、监督和责任追究没有完整的法律依据。 4.电子政府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中国现行政府体系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府发展目标、没有制定相应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电子政府基础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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