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联盟*编辑。 加强林权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摘要:指出了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林业发展的根本和林区秩序稳定的关键,就林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明晰产权、规范森林资源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林权;管理;林地 中图分类号:F326.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4020002 1 引言 林权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总和,也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林权的实质是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问题。林权的经济和法律地位,决定了林权管理是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又是一项核心工作。当前,林权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难以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需求,只有通过改革创新,强化林权意识,维护林权在林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才能促进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2 林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林地林木权属问题 林权纠纷不但有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有的还涉及行政区划、农田、矿藏等问题。由于原林权登记不规范和林权档案的丢失,使得林权争议的处理十分困难。在目前农村集体林权的法律层面尚不清晰的情况下,由于新政策不断出台,林权变更不断增多,新的林权争议频频出现。据了解,目前在山区农村纠纷中有70%以上是与林权纠纷有关。不少林权纠纷案件,由于不能及时通过协商解决、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有效处理,农民普遍对林权缺乏安全感。 2.2 林权流转无序 (1)流转价格低。由于林农对林地、林木潜在价值认识不足,信息闭塞致使林权流转价格畸低。 (2)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流转性质不明、没有签订流转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未经过2/3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村民会议只走了个过场甚至伪造村民会议记录、或没有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等。 (3)流转后没有及时办理林权变更手续,为今后的林权纠纷留下了隐患。 2.3 林权证的法律地位问题 林权证是证明权利人取得森林、林木、林地权属唯一的法律凭证。但在实践中,一些群众没有把林权证当作林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证明。一些村民对林权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