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改变中国:60年来中国人的离婚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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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改变中国:60年来中国人的离婚故事
自从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已经经历了61个年头。61年里,中国历经了人类历史上最惊心动魄的变革:每一个人都被卷入政治漩涡,个人身份的大起大落,财富的非常规转移和爆炸式增长,人口的急速膨胀等等。而我们这部《婚姻法》始终屹立在那里,时而成为保护个人自由的武器,时而成为限制人性解放的路障。 观念跟在法律后面的悲哀 论文联盟*论文联盟*编辑。 1950年《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经济的独立使得女性地位大幅提高。 《婚姻法》颁布后,在农村,很多家庭都是三言两语就离婚,村里有70%的包办婚姻离婚。大概从1950年到1956年间,离婚的原因多是“先天不足”,即取消旧社会的童养媳婚姻、盲婚等。此外,一些干部进城后抛弃没有感情的糟糠之妻也占相当部分,累计约有600万对。 但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婚姻法》公布实施之初,一些干部群众对贯彻《婚姻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很好地进行宣传,群众对《婚姻法》也不甚了解。在农村,新中国成立的最初几年里,虽然有国家力量的推动,也有法律条文的认可,但现实中,离婚依旧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1950年初,山西盂县西南沟某妇女,因提出离婚,被该村支部书记打了40大板;而山西省右玉县司法科对该县王四女因申请离婚而被丈夫王某刀刺重伤一案,判决道:你既早婚三载,男子不好,你应好好规劝。你不该背祖德失名声,若非重伤,应坐同罪。念你重伤,恕不治罪,望自反省。同年7月,皖北临泉县宋集区张砦乡王营砦王氏向乡政府要求离婚时,该村村长李金鼎竟然召开村民大会“斗争”她,说她不正经,以致王氏当夜上吊自杀。这类惨剧就发生在解放之初。 “观念的改变不是靠教育而是靠一代人的死亡。”可是,有时候观念实在是跑得太慢了,政府不得不出手推一把。1951年9月和10月,中央人民政府和各地政府陆续发文,保证《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浙江嘉善县县委书记路凤翔在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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