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水利的经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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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得到过一次小组长的补贴费用。 第四,在社会基础方面。豫南地区的户族碎片化结构具有一定的村庄整合能力。当地是碎片化的户族力量结构,但是,因为姓氏混杂居住,而且政府力量长期的压制,只表现为户族内部的仪式表达和利益实践上,在组和村的层面上表达微弱。当然,也应该看到,目前保持集体用水的村组,虽然多有地理条件之便,邻近水库,不过,组内的血缘认同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对于那些集体用水瓦解的现象,更可能的情况是由于当地的农民分化,户族化的社会结构无法整合农户。荆门地区则表现出“分层缺乏记忆缺失”[5],村庄内部关联度不高,社会结构整合能力差,华中乡土学派称之为原子化地区。 在两地组织条件相同,而社会基础条件豫南较好的情况下,豫南地区农田水利供给应该更好。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根据土地租金、抛荒、白田的情况,可以看出在自然条件和水稻产量一定的情况下,豫南山头村农户由于收入结构的巨大分化,其土地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分化: 首先,那些靠外出务工生活的农户,一些因为完全可以靠务工收入支付生活支出,因此,基本对土地无所谓,免费出租、抛荒等现象基本来自这部分农户;另一些因为务工占收入的大部分,而只将农地作为投资的选择之一,因此就对可以搭便车的水利、机耕路等小组内公共品抱着投机或无所谓的态度。甚至,一些不讲理的人(如“赖球”、“赖货”等),因为可以搭便车,故意不交水费,成为部分村组水利合作瓦解的重要原因。半工半农型农户中也普遍存在这样的农户。对于以上两部分农户,农地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甚至对于那些主要依靠非农收入的部分农户,农地的保障功能基本消失。 其次,在半工半农型农户中,大部分则是稳定的年轻人务工,父代务农的稳定半工半务型农户。对这部分人来说,农地是基本的保障之源和未来生活的基础,非常重要,他们抱怨最多的就是政府和村里对组内的水利等公共事务不管。 最后,对专业务农型农户,在村里没有出面,组里不好合作的情况下,只有自己对农田水利进行大量 投资。一是农地承包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二是在复杂的土地合约下协调水利公共品存在的高昂交易成本;三是在村两委不管、小组长名存实亡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对农地观念变革制造出来的钉子户进行治理。因此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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