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与第三产业价值的创造实现 |
|
|
比较优势与第三产业价值的创造实现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迅猛,特别是从1992年底到2005年13年间,第三产业增加了进7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2年的34.3%增加到2005年的39.9%(钱小华,2008)。正是这样一种快速的发展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围绕“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这一议题,理论界展开了一番论战。最终,认为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学者似乎占据了上风,他们通过不同的解释来论证第三产业确实创造价值,这些解释归结起来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通过扩大生产论文联盟*劳动的外延来解释第三产业所包含的各种劳动,这种解释是目前比较主流的一种解释。谷书堂(1993)就是其中的代表,他将马克思的劳动生产力的定义从单纯的生产性劳动扩大到了“由其生产的一定量的使用价值所体现的或支出的劳动量”。显然,这样一来,第三产业创造价值就是一个合理的结论了。 第二,认为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是工业与农业时代的事情,现在生产劳动来衡量是否创造价值已经不够了。关于这个方面晏智杰(2003)、邹东涛(2003)等都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他们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用劳动价值的原有理论已经不能解释现有的新情况了。 以上观点都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了第三产业创造价值,并且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文则希望从一个新的视角出发,试图从第三产业劳动者的比较优势出发论证第三产业确实创造价值,并探讨第三产业价值的具体实现过程,进而说明劳动价值使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的。 二、社会分工、比较优势与第三产业形成 人类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业和农业实行分离,正是由于分工产生了物品的剩余、私有从而使得交易成为可能。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时,手工业还包含在农业中,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之中分离出来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领域。毋庸置疑,两次大分工使得生产得到了巨大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分工的外延不断扩大,内容不断细化,生产力同样也高速发展。因此,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第三产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这个结论在1998年就曾被钱伯海提出过,他将其他产业发展看成是在第三产业的前提下的发展,从而认定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第三产业究竟创造多少价值、 [1] [2] [3] [4]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广东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建议 下一个论文: FDI对我国第三产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