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
|
|
刍议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论文联盟Www.LWlm.com经过调研分析和对多年教学实践的总结,笔者认为传统的中职经济法教学偏重于以法律解释为核心的教材、教法,不利于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存在的问题 1.教材内容偏理论讲解,欠实践操作性 传统的教材注重概念、条文的解释,考虑法律以外的社会、经济、政治、道德等因素不全面,不能解决法律的抽象与具体的社会生活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对经济法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与经济法的实际运用存在着一定差距,理论联系实践不够,法律的适用性、操作性不强,导致课堂讲授缺乏说服力。 2.教师灌输讲授多,学生参与互动少 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往往是教师一本教材、一支粉笔、一块黑板,教师向学生灌输教材内容,且偏重于理论部分,无法有效地在短期内使学生进入经济法的学习情境。学生采用的是“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的应试学习方法,处于一种盲目跟从的地位,缺乏自主思维和学习积极性,参与实践的机会偏少,最终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学习主动性差,知识面窄,综合素质较低,甚至高分低能。 3.对学生成绩的评定不够全面 对学生成绩评定侧重于对相关经济法知识的记忆和理解,不能全面检测学生的实践能力,无法反映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对策与建议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经验,提出以下一些想法,以供同行共同磋商。 1.兼顾教材内容的实用性与系统性,向项目化发展 (1)重新修订《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应知应会内容的前提下,适当精简理论,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内容。以就业为导向,深入企业,以经济类毕业生职业岗位分析为切入点,充分反映市场对该门课程的能力需求。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专业课程教学形成呼应,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的基本知识从事企业经济活动的能力及解决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能力,并注意与会计等其他经济管理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相衔接,强调其实用性和延伸性,为提升学生未来就业层次奠定基础。 (2)增加经济法规背景知识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探讨经济法的现代性 下一个论文: 环境规制下FDI的环境效应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