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路径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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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路径探析
一、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新的重大治国理念和发展战略。《决定》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法治文化”这一概念,但是讲到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论述中的“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均属于法治文化的范畴,这一论述表明,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法治文化的社会主义文化是不全面的文化,没有法治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法治文化最早形成于近代西方,是法律文化发展的近现代阶段。但对于法治文化的含义可谓是见仁见智。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的文化结构理论认为,文化包含有形的也包含无形的,有形的是显型文化,无形的是隐型文化。[1]参照该文化结构理论,法治文化亦可分为显型结构上的法治文化(包含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等)和隐型结构上的法治文化(包含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两大结构。从理论上讲,任何一种法治文化从内容上或结构上都应当是显型层面上的法治文化与隐型层面上的法治文化的协调统一。这是从逻辑结构上定义法治文化。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则从人的生活方式角度来定义法治文化,他认为,法治文化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施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社会方式。 笔者认为,法治文化是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机构、法律设施等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包括人们的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思想等。法治文化作为社会意识至少包括崇尚法律的意识、遵守法律的意识、运用法律的意识、维护法律的意识等四个方面。法治文化是与人治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文化体系,这一文化体系以法律至上、主权在民、保障人权、权力制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价值理念为核心内涵,以权利、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观念为基本构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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