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优惠政策的内容 |
|
|
试析我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优惠政策的内容
1 国家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对少数民族教育在经费上采取的特殊扶持政策 1.1 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以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 从1951年起,中央财政就专门设置了少数民族发展教育补助费,且历年都有增加。从1956年起,中央核拨经费采取块块拨款的办法,因而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已不实行单列项下达,但拨给各地的教育事业费中仍包括有这笔经费在内。1980年后,因国家财政体制改革,此项经费由省、自治区包干掌握使用。 1990年财政部决定从当年起,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款,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的补助专款。规定这项经费由国家教委提出分配方案(应征求国家民委意见),经财政部同意后联合下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项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由国家教委财务司统一掌握使用。1985年起,国家为了支持老、少、边、山、穷地区发展基础教育,每年拨出一亿元作为普及小学教育基建补助专款,帮助这些地区解决办学经费不足的困难。其中拨给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西藏、青海、云南、贵州8省、自治区的占54%以上。还有其他几项教育补助专款,在安排时对少数民族地区都有所照顾。199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国家设立‘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直接用于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八五’计划期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状况的改善,这项专款可适当增加。”根据中央设立民族教育补助专项经费的精神,一些省、自治区也设立了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 1.2 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 第一,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办教育的积极性。要求各级各类民族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勒工俭学活动。 第二,争取从各项民族补助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办教育。《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国家拔给民族地区包干经费中的“三项”补助经费(民族地区机动金、边境地区事业建设补助费、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各省(区)要增加用于发展民族教育的比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93年印发的《关 [1] [2] [3] [4]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关系探究 下一个论文: 伴着基础教育课程标准成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