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财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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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的监督;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中,不仅要看利润率指标,还要看工资增长率指标,保证企业员工收入与利润适度同步增长。 有学者指出,在当前应重视通过金融服务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包括推行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积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允许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以及帮助穷人进行资产建设等,再加上高等教育 助学贷款,如果能够广泛推行,可以有效改善低收入群体难以提高收入、难以进行足额人力资本投资的状况,即要发挥金融在分配中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如果没有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在利润目标驱使下恐怕没有足够动力去开展诸如助学贷款、小额信贷等业务,因此我们在运用金融这一新兴手段时不能忽视传统的财政手段的作用。 三、积极运用财税手段,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 1.继续强化税收的调节作用。首先是个人所得税,尽管我国已于2005年、2007年两次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但是学术界乃至普通民众对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作用仍有很多异议。最主要的反对意见就是即使把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对于大部分东部省市而言,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仍要纳税,个人所得税演化为“大众税”。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未必只能对高收入阶层征税,而是要在对中低收入阶层低税的基础上切实拉开收入水平不同者之间的税收负担差距,而目前工资薪金项目的累进级距设置过小,特别是前三个级距(0-500,500-2000,2000-5000),导致税率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累进速度过快,无法达到此效果,因此在向综合与分类所得税制的过渡过程中,必须要适当扩大累进级距,减缓实际税负的累进速度。其次,要通过健全财产税制来适度缩小居民的存量财富差距,要尽快开征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最后,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把高档消费行为纳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以提高高收入阶层的税负水平。 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并保证参保的连续与稳定。在努力将广大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的同时,要注意近年来出现部分人员社会保险参保不连续的现象,特别是南方一些城市出现农民工每年年底集中“退社保”,这一问题如不解决势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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