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和谐管理理论的高校辅导员考核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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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实力、师资状况、学生素质等,根据不同的绩效目标来调整指标的分配。其次,要科学设计定性与定量的比重,以“日常工作”、“进修学习”、“科学研究”作为三大定性指标,通过相应内容的权重加以体现,强调指标设计与辅导员个体的匹配性,通过非数字化的模糊判断优化“谐则”,以此激发辅导员的主观能动性。此外,针对不同层次的辅导员实施有差别的指标设计,充分体现“和””谐”耦合。 (二)考核评价主体方面 1、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是一种重要的评价形式,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是人的自我概念的重要内容之一。自我评价主要运用了“和则”理念,突出了辅导员的主体地位。实施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能力消减不确定性。诚然,对于一部分辅导员而言可能会不顾实际的提高对自己的评价,从而影响评估成效。自我评价只适用于骨干型辅导员评价,适用于道德观念强、自我约束力高的辅导员。 2、学生评估 学生是辅导员的工作对象。学生以不记名的方式参加对辅导员的考核评价,可以称之为自下而上的“绩效反馈”。通过学生这一评价主体,可以促使辅导员翻山工作方式方法。这种评估方式适合以“贴近、关爱学生”为阶段性目标的“和谐主题”。在实际操作时既要考虑辅导员对于学生个体的工作效果也要看到其对于全体对象的工作效果。 3、主管部门评估 目前,对于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的考核主要由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进行。由于主管部门掌握着许多与“绩效期望”相关的资料,所以具有良好的控制、引导作用。 (三)考核方法与结果反馈 对于高校辅导员的考核评价应当尽量运用“谐则”,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将“和则”与“谐则”尽量融合,将辅导员个人的发展目标彤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目标相统一。走“发展性考核”与“个性化考核”相结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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