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中消费者保护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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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中消费者保护制度研究
一、垄断及反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垄断法的立法目地 经济学中的垄断是指少数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对生产和市场进行控制,并在一定的市场领域内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状态。由此所知,经济学中的垄断是对一种静态的状态予以规制,而非实行垄断的行为,而在现实中,法律所予以规范的垄断通常是通过一定的垄断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所以法律中的垄断是指对市场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垄断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产物,市场主体的逐利性所致,垄断资本通过对生产、市场和价格等方面的控制与操纵以获得利益,侵犯了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损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的高低主要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有利于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保护。通过有效的竞争,可以使消费者享受高质量低价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而垄断的形成,垄断者可以轻易地影响市场价格,向消费者转移成本,从而使自己获利。每种垄断的形式都隐藏着欺骗消费者的危险性,是经济的停滞不前。垄断的存在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与我国反垄断法的最终目的相违背,故而需要法律予以规制。 消费者利益的受损与违法垄断行为的关系主要有直接性和间接性两个方面,直接性方面主要体现在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及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经营的服务方式,自主购买者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垄断的存在恰恰损害了消费者这方面的选择权。在间接性方面,主要体现在表现为对消费者福利方面的消减。垄断行为阻碍市场的有序竞争,而竞争能促使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扩大规模,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使消费者能够享受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更优质的服务,而垄断的出现扭曲正常的竞争价格机制,垄断者通过垄断行为使消费者间接支付垄断价格,阻碍消费者享受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成果,即垄断使竞争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丧失。 反垄断法的最初目的是保护竞争,提高经济效率。随着时代的发展,反垄断法的宗旨有所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逐渐成为反垄断法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在反垄断法限制企业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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