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村家庭伦理的现实性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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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独特性质和历史演化的过程,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家庭文化的“精髓”部分。农民通过对儒家制定的“礼”的宣扬与实践,把家庭伦理客观化为种种切实可行的伦理规范,贯彻在人伦日用之中。西周以来。农村家庭伦理始终表达的是强烈的尊尊、亲亲意识,体现的是亲疏之分、尊卑之等、男女之别的伦理诉求。最终服务于血缘宗法政治统治。因此,从根本上来看,传统农村家庭伦理是以人的自然亲情为基础,服务于现实政治为目的而建立并不断强化和完善起来的。 自古以来,传统农村家庭伦理中,所有家庭成员都受家庭伦理相应规范与约束,并不是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表现为单一的权利或者义务。具体而言,父慈子孝在现实中表现为尊老爱幼,赡养老人的孝道和抚育子女的义务。从这种父子伦理关系上来看,父子之道不只是表现为子女盲目服从父母权威的片面价值取向,还表现为父母必须自觉承担起抚育子女、使其身心健康成长特别是道德修养很高的责任与义务。在父子一伦上。传统农村家庭伦理虽然也强调“父为子纲”,但这并不必然导致为父权力的绝对性与为子义务的绝对性。事实上,在传统农村社会中,父子关系往往表现为父为子之表率,子为父之信徒。当然。在中国的传统意识里。孝道不断得以强化。子女赡养孝敬父母的行为。不仅仅是物质生活方面的赡养,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上的慰藉,以敬爱为上;与之相应,父母抚育子女成长,则需要诚意正心修身齐家,通过自我言传身教,长期潜移墨化的教育之功,使之成人成才,以慈爱为上。兄友弟恭一伦则揭示的是兄弟姐妹之情:既然兄弟姐妹出自同胞血肉之亲,自然有手足相连之情,彼此之间就应该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以友爱为上。显然,这是建立在一种各自地位平等基础之上的伦理关系,也是彼此具有对等权利与义务的伦理关系。在夫妻伦理关系上,传统农村家庭伦理注重夫义妻顺,追求夫妻感情相敬如宾的境界。以达到和睦共处白头偕老的理想目标,以亲爱为上。虽然传统农村家庭伦理非常注重“夫为妻纲”,但究其实而言,妻子在家里的尊严与地位并不逊色于丈夫,只是因为性别先天差异,传统家庭崇尚男主外而女主内,各自分工明确。在整体上要求夫唱妇随、齐心协力、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而已。“相比较而言,夫妇之道成为中国家庭伦理道德中的首要一伦,原因在于夫妇不但是家庭生活的主体、家庭事业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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