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信息安全的新特点与文化发展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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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6月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专门提到了信息安全:“信息领域存在的安全威胁令人担忧。具有全球和跨国性质的网络犯罪问题要求国际社会携手努力,广泛开展合作。上合组织成员国愿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加强协作”。 信息安全需要采取跨部委、跨部门、跨机构、多机关、多学科的方法予以推进。2011年5月,中国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挂靠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机构成员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负责人组成。但从全球信息安全和中国自身信息安全发展的态势分析,中国需要建立起更权威和更具协调能力的国家信息安全委员会,藉以负责国家战略的制定,实现一体化管理和分工协作,以提升协同应对的能力。 2001年11月,欧洲国家及美、日、南非等30国共同签署了《网络犯罪国际公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针对网络犯罪的各国协同的国际公约。2011年9月,由中、俄等四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联名致函联合国秘书长并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提出了全球信息安全的普遍诉求:不得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和网络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防止信息战和网络战;强调信息主权,同时尊重信息自由;倡导各国合作打击信息犯罪和信息恐怖主义;呼吁确保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的安全;建立多边、透明、民主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制等。整理:WWW.YbAsk.COM 。 2011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法国戛纳举行的20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作了题为“合力推动增长,合作谋求共赢”的讲话,充分体现出中国倡导的协同文化的理念。 4.2 疏导文化 公元前21世纪,中国的夏王朝创建者大禹在治理洪水中采用了疏导的方法,面对漫天的洪水,大禹改变了他父亲鲧采用的围堵的方法,而是乘坐交通工具,沿山林勘察道路,开通了田间沟渠,使积水流人河流;疏通了许多河道,使河水顺利流入大海。对社交新媒体的管理也应采取疏导的方法。在对网络空间的管理中,用开放有序、创新发展、积极疏导的管理理念和举措代替封堵隔离和被动防御的做法,既为人们提供适度的宣泄渠道,并适度地包容,同时也积极疏导,为防止现实犯罪的发生建立预警和预案机制,建立并完善信息安全立法和标准。诚如英国学者马丁一基尔达夫所指出的:“互联网时代,聪明的领袖善于‘领导’互联网,而不是&lsqu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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