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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研究           
公司型基金研究

公司型基金研究

  一、公司型基金定义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而组成的公司形态的基金,其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与一般股份公司一样,公司型基金以营利为目的,只是对于公司型基金来说,其主要投资对象为有价证券。公司型基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金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再由股东大会选举出董事会、监事会,然后由董事会决定基金的投资运作模式及管理方式。
   在基金业最为发达的美国,公司型基金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目前中国还没有公司型基金。
   二、公司型基金的分类
   公司型基金分为自营式公司型基金和他营式公司型基金,他营式公司型基金是指基金公司对募集的资本集合体本身并不运营,而是委托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资顾问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基金形式,全世界绝大部分公司型基金是他营式基金,美国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s)即为典型;自营式基金是指由基金公司本身对所募集的资本集合体进行经营管理,自营式基金得到了一些国家的许可,如1985年12月当时的欧共体通过了《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企业(UCITS)相关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协调指令》,该指令为欧盟所沿袭,其中规定投资公司可采用“自行管理”的方式。编辑:www.ybask.Com 。

   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公司型基金,本质上都是由投资者汇集的投资于证券的资本集合体,只不过这种资本集合体以公司的形式组织起来。自营式基金以公司形式组织基金的所有主要当事人,是一种完全组织化的资本集合体;他营式基金只以公司形式组织投资者(持有人),是一种半组织化的资本集合体。
   三、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
   所谓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指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本质,是指如何认定基金当事人之间(主要是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围绕着基金财产所形成的权利义务的性质。因此提到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指公司型基金的法律关系的运作形式。
   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信托,具体而言自营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弱势信托、他营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强势信托。
   四、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比较
   1.公司型基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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