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相关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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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转化也好,都使得国际法在国内实施成为可能,国际法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国内法的一个独特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国内法的很多原则、规则和规范也为国际法所吸收和采用。如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分别是从国内法中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不干涉他国内政”、“约定必须信守”等原则演变发展而来;还有在国际法的分支学科内,也有很多是在援引国内法的相关范畴的基础上形成的,比如国际贸易法中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很多术语及条款都是借鉴国内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第三,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联系还体现在其适用方面。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二者之间更体现出相互补充的功能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一项国际法规则的实施是离不开国内法的,因为国际法的规则多是一些原则性,抽象性的规则,即使具体性的规则其真正实施还是要借助国内法来实施。WTO法就是最好的例子,其具体规则需要各国遵照执行或实施,其原则性、抽象性规则需要各国进行解释后执行,这也是同样的规则在各国执行或实施情况不一样的原因。编辑:www.ybask.Com 。 当然了,一国国内法上的原则或规则的实施在某些情况下也需要借助于国际法,国籍法和外交关系法就是很好的例证。再者,国际私法上的冲突规则就是一国国内法产生域外效力的主要根据。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国际法和国内法分别依存的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在进一步的加强,各国之间利益的相关性和共同性等因素也使得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联系将愈加紧密。 二、一元论和传统两元论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在理论上先出现的是二元论(传统二元论),而且在一定的时期内占优势。后来出现的一元论对二元论(传统二元论)进行了批评,代替二元论(传统二元论)成为占优势的理论。但是一元论的努力并没有完全成功,而且还仍然有一定的影响。笔者在这里只是对相关理论进行评析,谁先谁后并不显得那么重要,所以先从一元论开始。 (一)一元论(Monism) 一元论是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关系最早的理论主张之一,它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可以说它是从强调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共性开始的,它认为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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