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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捐门事件的法理透析           
关于诈捐门事件的法理透析
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2.接受表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八条规定:“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但对表彰的具体内容没有细化。
  3.享受一定优惠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章“优惠措施”规定了某些捐赠人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权利,但对具体的优惠政策并没有作出规定。⑧
  当然,捐赠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积极履行捐赠的义务,确保捐赠物资保质、保量、及时到位,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受赠人的权利义务
  1.请求捐赠人履行给付和接受给付的权利。因为慈善捐赠具有社会公益性,在捐赠人未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时,受赠人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实现捐赠目的的义务。这是与捐赠人请求实现捐赠目的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

(三)受益人的权利
  1.请求捐赠人履行给付的权利。来源:Www.Ybask.Com 。
受益人虽然不是直接接受捐赠物资的主体,但却是利益相关的第三人,和受赠人一样,均享有请求捐赠人履行义务的权利。⑨
  2.请求受赠人实现捐赠目的的权利。慈善捐赠的最终目标是将捐赠物资的所有权移转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当然有权请求受赠人实现捐赠目的。
  四、慈善捐赠法律制度的完善
  为了维护捐赠法律关系各方主体的权益,完善捐赠法律制度,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捐赠财产的登记公示制度
  公示主义是物权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公示化将会产生信赖保护的效果,由此也将更好地保护民商事主体,避免道德风险。虽然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涉及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不得撤销,但这种规定在具体实施时的认定方面还有不足,容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转换一下思路,在解决该问题的时候,如果法律规定所有的捐赠合同都必须进行公示登记,那么将会产生积极地信赖保护的效果,只要捐赠的意思表示同受赠人达成一致,便必须履行这种承诺,否则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便避免了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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