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问题浅析及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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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转移支付不能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水平提高问题。一般性转移支付在促进财政均等化上的作用虽然没有专项转移支付大,但由于地方政府在适应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上有更大的灵活性,其在使用效率上会高 于专项转移支付。而针对提高公共服务的专项转移如果未能受到有效约束,地方政府就很容易将资金配置到低效率的项目。因此,一般性转移支付应根据各地标准收支的差别,设计科学合理的计算公式。同时,加大对专项转移资金使用的监管,以促进我国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 三、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 在三级财政体制下,相应的需要确定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和市县级政府的主体税种。从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来看,目前营业税仍然可作为主体税种。增值税“扩围”虽然会相应的减少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但“扩围”不是一蹴而就,是渐进式的,所以短期内并不会改变其地方税主体地位的优势。考虑到以后增值税会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完全取代营业税,笔者认为将来一定时期内可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将其作为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从市县政府的主体税种来看,可堪担此重任的当属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地产税和资源税。来源:Www.Ybask.Com 。 房地产税具有抑制过高房价、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保护土地资源、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的特点,因此房产税完全可胜任市县政府的主体税种。而对我国西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的地区来说,可将资源税作为其主体税种。在通胀预期与压力尚可控的条件下,抓紧时机推进资源税改革,在发挥其促进提高资源回采率、节能降耗等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正面效应的同时,可以为西部区域打造地方税体系中的支柱财源上一页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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