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及其防范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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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及其防范对策
一、审计执法职务犯罪的涵义和危害性 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 (一)涵义 审计执法职务犯罪是指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违法行使职权。徇私舞弊是指为了私情或者谋取私利,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处理或者枉法决定。玩忽职守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职责。 (二)危害性 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是从事审计监督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执法的人员,肩负着加强国家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的重任,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如果执法犯法,违法犯罪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不仅会损害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影响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还会破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信誉,破坏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 二、审计执法中职务犯罪的成因和表现 犯罪学认为:犯罪的原因是多元的。编辑:www.ybask.Com 。 审计执法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形式,其发生是有多种因素的,既有滥用职权因素,也有循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因素。当这三个因素达到情节严重时就演变成职务犯罪。从审计执法的角度看,滥用职权、循私舞弊和玩忽职守集中表现在审计质量差和不廉洁两个方面。因此有“审计质量和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的名言。审计机关要防范审计执法职务犯罪,必须从审计质量和廉政建设两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质量意识淡薄 少数审计人员特别是少数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审计质量意识淡薄是导致质量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覆盖面越来越大,审计项目越来越多,审计机关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审计人员包括少数审计机关的领导“任务式”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审计执法职务犯罪风险意识淡薄,质量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审计质量。表现为重完成任务、轻审计质量;重查处问题,轻整改规范;重收缴,轻程序;重大要案线索的发现,轻真实效益等基础审计,造成实施的审计项目多,打造的审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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