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及其防范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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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精品少,影响了审计质量,加大了审计执法职务犯罪的可能性 (二)质量法制滞后 审计法制滞后,审计质量问题必然会产生。一是我们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审计质量标准体系,使得审计项目质量无法可依;二是我们也没有一套操作性强的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致使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几乎成为空谈;三是尚无审计质量评估考核和奖惩法规,使得审计质量考评无统一的章法。 (三)管理体制陈旧 我国审计机关的内部管理体制存在的两大弊端,一是审计业务部门的设置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模式,极不利于培养全面素质的人才,不利于提高效率和质量,不利于廉政建设,不利于规避审计风险,特别是审计执法职务犯罪的风险;二是缺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个审计项目从制定计划,到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现场审计、审计处理、审计执行、审计归档等所有环节,基本是由一个审计业务部门的一套人马一竿子插到底。没有监督的权利容易滋生腐败,缺乏有效制约的审计管理体制更容易产生审计质量问题,加大审计执法职务犯罪的风险。 (四)质量薄弱 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可以说刚刚才起步,审计质量管理机制尚未建立,质量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没有到位。整理:WWW.YbAsk.COM 。 单靠审计机关现有的法制机构来兼管审计质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法制部门按其现有法定职能,充其量是扮演着事后质量监督的角色,与全员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即便是简单地把现有法制机构的职能扩大,其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也是不大匹配的。 (五)外部环境制约 审计工作离不开外部环境。事实证明,许多外部环境中的不利因素都可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审计项目质量问题的产生。如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不完善,会使审计人员无所适从,有时甚至造成适用法律不当;来自各方面的不正当行政干预有可能会导致审计处理处罚的违法或不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困境会使审计执行难以到位等等。 (六)内部条件受限 确保审计质量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当前,我国各级国家审计机关除了“人人树立审计质量意识”这一主观条件尚不具备外,审计机关内部的客观条件有限也是产生审计质量问题的原因之一。如由于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不适应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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