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审计监督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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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开标审计 开标是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代表参加,公开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审计内容包括:标书密封的完好性、有效性;投标人资质的符合性、合法合规性、真实完整性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有无虚假资质情况;标书的填写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采购的事后审计监督 3.1招标采购合同的审计 招标采购定标后,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审计内容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无损害国家法律和企业利益的不利条款;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并具有对等性;合同签订的合规性,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并由财务、法律、审计、监察等部门会审;合同单位名称与中标单位是否一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技术标准、质量保证期是否明确并与中标结果相符。 3.2招标采购执行的审计 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权利和义务,中标方按规定提供货物,招标方进行收货、验收并支付货款。审计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变更理由的充分性是否经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或协议,变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理;采购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经质检部门验收,验收报告、入库手续是否齐全;货款支付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并符合合同规定;合同违约原因是否合理,违约索赔或违约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来源:Www.Ybask.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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