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CPA审计制度浅析 |
|
|
明确规定:编辑确实与公正的财务报表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就使审计和会计的责任变得十分明确,便于审计人员掌握和执行。只要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程序操作,取得审计工作底稿,由企业管理层签字,审计质量便得到社会认可。如果出现不真实或其他错误,一律由企业负责。法院在审判民众控告社会审计质量的案例时,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要看会计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如果审计人员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并有企业管理层的签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字,法院直接宣判审计无责任,其责任由企业承担。 新加坡还制定了实务规范对审计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从编制计划、人员配备、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借用其他审计成果、内部审核,到报告提供、发表审计意见,都有十分明确健全的具体规定,而且对审计质量实施层层控制,便于审计人员遵守和操作。尤其是在围绕防范审计风险方面采取了一些合理的办法和措施。 新加坡拥有健全的审计准则体系,明确了审计质量责任。新加坡财政部和ICPAS一直关注领先国家的制度发展,了解其所出台的新准则,并努力与之协调一致。 二、新加坡与CPA审计相关的法律规范 (一)公司法(Company act)新加坡会计审计实务属英国模式,与英国一样,新加坡的公司法也是公司编报财务报表及其审计的重要依据。新加坡《公司法》于1967年制订,经历了多次修改。目前的《公司法》是2005年修订的。 按照新加坡《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必须委任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审计师的任务是在公司年终结账时,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提出审计报告。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经过会计公司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才能向社会公布。同时,政府规定民间组织团体的年度财务报表也必须经过会计公司进行审计。所以,新加坡会计公司主要承担企业及民间团体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新加坡《公司法》也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均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功能主要是检查审计师的审计计划,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评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的流程和结果,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审计委员会有权任命审计师,审计师有权出席审计委员会,也可以要求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讨论任何审计师认为应该提交给董事或者股东的问题。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我国实施CPA环境审计的理论初探 下一个论文: 对CPA审计失信问题的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