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与不信任的政治哲学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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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与不信任的政治哲学反思
在政治哲学研究中越来越多地出现“双线对举”的二元思维的阐释方法。这一方法是以冲突求和谐的政治思维的基础,是理解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分析工具。本文借鉴了这一方法,将“信任与不信任”在比较中明晰地划出界限,在现实与理想闻架构桥梁——实现从不信任政治到信任政治。 一、信任与不信任 信任与不信任不是一对反义词,信任是一种判断,不信任是一种态度。信任是在基本的认知条件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判断的前提是能够了解被信任者的利益和动机,在确信足够了解和知道被信任者考虑到信任者的利益,并激发代表信任者的利益去行动时,信任才能产生。正如哈丁从理性选择原理对信任的解释一样,“就某一事情而言,说我信任你,意味着关于该事情我有理由期望你为了我的利益行事,因为你有充分的理由这么做,这些理由以我的利益为基础。换言之,说我信任你意味着我有理由期望你因,为你自己的原因,在相关事情上作为我的代理人行事。你的利益暗含着我的利益。”因此,信任应是相互的,其前提假设是充分考虑到他人的利益取向,在具有共同利益或相同身份的基础上,经重复交往或多次博弈,信任文化将以默示或习惯的方式逐步形成和发展。在民主制度下这种信任文化将促成公民对政府的支持与合作,使民主政治得以稳定和发展,所以,信任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信任和民主也被看作是解决集体决策和组织集体行动既区别又相互补充的方式,信任成为公民社会指导和训练政府、组织和协调集体行动能力的关键要素。WWW.yBASk.cOm“信任可以充当令人满意的社会协调手段,一个能够促进牢固信任关系的社会,一定能够给予更少的管理和更多的自由。” 但是,信任具有内在的自相矛盾性:一方面信任促进了相互合作,减少了信息成本与权力成本;同时由于某种原因接受了他人对某些利益问题的自由决定权,也就增加了受他人伤害的可能性。基于前者的原因,理性的人们在利益判断的基础上,会接受一定量的潜在受到伤害的风险,以换取合作可能给双方带来的好处。信任给人们提供了安全感,减少了复杂性。但对政府的信任也会使人们减少参与政治决策,这与个人应对影响他们生活的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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