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政治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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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理解“政治哲学”
尽管“政治哲学”的源头可以追溯至两千多年前古希腊精神中宁静清晰的理性主义,然时至今日,“政治哲学”依然是一个意义较为含混的术语。“政治”和“哲学”本身就是涵义丰富乃至歧义丛生的两个字眼,学界对于由这两个字眼所组成的“政治哲学”的理解自然也就见仁见智。就字面意思理解,“政治哲学”就是政治学与哲学的融合,然而“政治哲学”决不是简单的“政治+哲学”,因为哲学与政治常常相去甚远。柏拉图与黑格尔都崇尚理念,但前者发明了有浓重伦理色彩的理想国,而后者则把国家建立在自由意志的基点上;霍布斯与洛克都是经验主义哲学家,但前者主张集权与专制,而后者却将分权与民主视为现代国家的基石。本文试图在梳理总结中外学者对“政治哲学”这一术语理解诠释的基础上,在某种程度上回归施特劳斯的分析理路,分别从“政治”的维度和“哲学”的维度以及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结构人手,以绵力对“政治哲学”重新理解。 一 当今学界有着许多的政治哲学流派和政治哲学家,然而综观中外学界关于政治哲学的基本内涵、本质特点、学科性质等基本问题,尚未形成相对公认的看法。WWw.YbaSk.Com大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基本观点。 第一种也是最具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政治哲学是从哲学方法论的视域出发研究政治世界的最深层本质与普遍规律的科学。它是“以哲学的方式探讨政治存在、政治价值和政治话语的一种理论知识体系”。它无法归于任何一门经验的社会科学之下,它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以寻根求源、广泛而系统的方式探讨人类政治生产的问题。”在西方,秉承历史主义与理性主义传统的政治哲学家们殊途同归,都不约而同地将政治哲学看作是哲学的当然组成部分。前者如乔治·萨拜因,他认为政治哲学不仅包括对于产生它的事物态势所作的事实方面的论述,更要“包括大体上可以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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