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政治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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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因果关系性质的论述,即意为一种事情比另一种事情更可能出现,或容易产生;它还包括对某事应当发生或者发生某事才是合情合理的论述”;后者如施特劳斯对“政治哲学”术语有着堪称经典的认识:“政治哲学就是要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物的性质以及正确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这两方面的知识。” 第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从政治思想体系的内在结构出发,认为政治哲学是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高层次的政治理论,是政治学的‘元理论’……。”有学者认为,政治的知识可以合理地划分为三个层次:经验政治学、政治理论、政治哲学。经验政治学是研究政治的事实科学,政治理论则进一步把握政治世界的本质,至于政治世界的“本质的本质”则只能是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政治哲学发轫于政治思想,并且是具有哲学方法论意义的政治思想的最高层次。在他们看来,政治哲学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是政治学科中的一个分支。政治哲学就是政治认识论和政治方法论。 第三种也是一种比较折中的观点则从比较、交叉的视角出发,从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的相互区别与联系中把握政治哲学的内涵和属性。认为政治哲学是政治学与哲学两大学科的交叉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权力、权利等政治现象,就此而言它属于政治学;其研究方法与哲学相同而与政治科学大相径庭。国内学者刘晓从“比较性概念”的角度,从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的历史的和现实的比较中形成了二者之间的价值与事实、形上与经验并列存在、同轴互补的政治哲学新理念。哈里·埃克斯坦同样认为,政治科学与政治哲学实际上是“同一硬币的两面”:前者关注经验事实,后者关注价值原则;前者追求实证真理,后者追求抽象思辨;前者以经验证实为检验标准,后者以理论自身为检验原则。《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也指出:“政治哲学是研究社会政治关系的本质及其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又是研究政治理论的方法、原则体系的科学,是政治学与哲学这两大学科体系的中介环节。” 以上国内外学界关于“政治哲学”的基本内涵、主题范围、学科属性等方面的阐释,为我们提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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