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政治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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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治,但拉斯韦尔认为是政治的某些事物在韦伯和亚里士多德看来可能不是。例如,拉斯韦尔就认为一个商行或一个工会,也有‘政治的’方面。因此,让我们大胆地把政治体系定义为任何在重大程度上涉及控制、影响力、权力或权威的人类关系的持续模式。”达尔这里所说的“控制、影响力和权威的人类关系”都可以归在一般的权力及其作用之下。在达尔看来,政治就是人类群体之中权力的运作,而权力的运作必须依照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规则来进行。这些政治的原则、规则又都必须以某些价值观念为依据。 接下来,我们就必须分析和检视这些价值观念并且论证它们的正当性,以此作为评价政治原则与制度的标准,并进而据此不断提出和论证新的原则与制度。显然,这些问题已经超出了经验的范围而走向了超验的领域,这已不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所能回答得了的,需要从哲学的高度予以理解和思考。 于是,对于“什么是政治哲学?”的问题,我们还不能不从“什么是哲学?”这个前提出发做出解释。 按照古希腊人的理解,哲学就是爱智慧、探索智慧的过程。“哲学作为对智慧的追求,即是对普遍的知识,对整全的知识的追求。”因此,“哲学在本质上并不拥有真理,而只是对真理的追求。”套用苏格拉底的一句话,哲学家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知道自己全然无知”,从而使他竭尽全力去攫取知识。苏格拉底假定,这种“整全的知识”,即关于全体的知识首先是关于全体之各部分的形式、特征或“本质”特征的东西,以别于关于全体从何者或通过何者而产生的知识。如果说全体由本质上不同的部分构成,那么至少可以说明,人间事务或日政治事务本质上不同于非政治事务。政治事务自成一类并因此能够被自身所研究。前文述及的政治领域内权力运作的规则、制度及其背后的价值观念等等就是人们关于美好的生活或健全的社会的目的性追求。我们暂且可以把以上这种目的性的追求称之为政治哲学,其意义在于它构成了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哲学——“探索智慧,寻求普遍性的整体知识”——的一部分。其特殊贡献“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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