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清泉,然后让它们谱成一首一首美妙的曲子,这就行了。 她的外婆,曾是她音乐清泉的源头。在她很小的时候,她搬去与外婆住在一起。外婆的家在乡村,那里有一条蜿蜒曲折,不知从哪里流过来,也不知缓缓流向哪儿去的湖。湖水清澈。附近还有个叫Riverband的猎场,漫山遍野是翠绿色的小草,踩在上面绵绵的。她平日里喜欢做的事情,便是与外婆一边游戏,一边唱一些儿童期的歌谣。歌谣飘啊飘,飘向云彩,飘向远方。 外婆是一个歌剧演员,每日里外婆都练习唱歌剧,用一种雄浑而又宽广的嗓音,丝丝入扣。《茶花女》是必唱的曲目。有时候,她听着听着,就睡在《茶花女》的歌剧里。此外,外婆很迷恋乡村音乐,听上去舒缓而又富含感情,恬静地,乖张地,又或许是豪气地。久而久之,她也迷上了乡村音乐。在她四五岁,她就能唱几十首乡村音乐了。那时候她最喜欢的艺人叫提姆·麦克罗。 待她长得更大一点,七八岁的样子,她已经可以自己谱曲,自己填词,去唱属于Taylor Swift自己的音乐了。外婆非常的高兴,常常用芭比娃娃奖励她,待她十岁的时候,她的芭比娃娃已经满满一整箱。十岁的她开始有了表现欲,她经常会在河边、草场或者是人很多的集市上唱歌。小小的她,站立在那里,她用她的甜美的嗓音吸引了很多很多人。 拥有甜美的嗓音远远是不够,她对自己说,要学一种乐器。她觉得吉他是最本真的,带着缱绻的乡村余味。通常一把吉他,外加班卓琴和口琴乐器的伴奏,唱歌的人便可以尽情抒发心中的快乐和忧愁。于是她开始苦练吉他,清晨起床了她要练一会,中午吃完饭她要练一会,夜幕降临的时候她也会练一会,一天下来,都有七八个小时,她的手指不断地蜕皮出血又愈合重新长出新的肉。日子悠远地过着,一天一天。 在她上课的时候,经常会有小构想小灵感喷涌,使得她无法专心听课,她偷偷地把它们写在笔记本上,化为各种音符,乐曲,成段地,或不成段地,都被很好地记录下来。那种时候,她总是非常担心老师发现了她的小秘密,要抽查她的笔记本。幸好,那段时间光滑无痕迹地度过,安安全全地。 在她十五岁的时候,遇上了伯乐。他叫Scott Borchetta(史考特·波尔凯达)一位资深唱片业者。原本服务于“梦工厂”唱片部门的波尔凯达,刚刚自立门户,跟乡村巨星Toby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